发布时间:2023-11-23 人气:279 作者: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组织编制了《血液透析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X射线平板探测成像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3项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3年12月18日前反馈至器审中心。
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请以“《XX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反馈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联系人:王晶
电话:010-86452603
电子邮箱:wangjing@cmde.org.cn
1.血液透析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血液透析设备。根据预期用途和产品功能,申报产品一般为单人用血液透析设备,产品适用范围相似的其他医疗器械(例如:多床血液透析设备),注册申请人亦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2.X射线平板探测成像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X射线平板探测成像设备,产品适用范围相似的其他医疗器械,亦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申报产品用于将X射线转换为数字信号,经处理后形成医学图像,不包含X射线源装置,核心部件一般为平面矩形的固态传感器(flat-panel detector, FPD)。
关于本指导原则适用产品的进一步说明详见附录I。
3.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产品适用范围相似的其他医疗器械(例如:自体血液回收设备),注册申请人亦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离心式血液成分分离设备使用离心方式将人体血液分离和(或)分配到各种血液成分储存袋中,且其处理过的血液成分用于人体回输或直接供人体使用。本指导原则适用产品除了具备对人体血液的离心功能之外,还需要与患者(即供血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