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 138 2641 2791
基本信息

黑龙江_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延续(含体外诊断试剂)1.jpg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一)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为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申报延续注册的产品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等文件,管理类别属于二类医疗器械。

(二)申请人是在黑龙江省辖区范围依法进行登记的生产企业,原注册证为国家总局核发的三类医疗器械证,延续时产品类别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分类界定通知等文件调整为二类医疗器械。

(三)注册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延续注册。

(四)申请资料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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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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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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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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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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