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2 人气:2 作者:天之恒
内地医疗器械产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市场,需严格遵循当地监管规则完成准入全流程,当前澳门医疗器械执行备案制管理,核心准入环节为进口预先许可申请,整体流程围绕风险分类、资料筹备、申报提交、审批通关、后续维护五大维度展开,所有环节均需符合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要求,确保产品合规落地。

一、准入前置基础资质要求
内地医疗器械企业办理澳门准入前,需先完成两项主体资质筹备:一是由澳门当地持牌商号向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申请取得“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资质,这是所有进口医疗器械申报的前置主体条件;二是内地生产企业需持有中国大陆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产品本身需符合GHTF全球医疗器械协调工作组的风险分类规则,澳门将医疗器械分为Ⅰ类低风险、Ⅱ类中低风险、Ⅲ类中高风险、Ⅳ类高风险四个等级,不同等级产品对应不同的资料提交深度要求。
二、全流程注册准入步骤
产品分类自检确认:企业对照GHTF分类指引,明确申报产品的风险等级,梳理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商信息、有效成分及含量、预期用途等核心要素,完成产品合规性初判。
技术资料与文件筹备:按澳门监管要求整理全套技术档案,覆盖产品设计生产资料、性能测试报告、风险管理文档、临床评价资料四大核心模块;同时制作符合规范的产品标签与说明书,强制要求使用中文或葡文编制,若原资料使用其他语言,必须同步提交中文或葡文翻译件。
进口预先许可申请提交:由已取得“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的澳门商号作为申报主体,向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递交产品外包装样本、说明书及填妥的《进口预先许可申请表》;若申报产品属于诊断及实验室IVD试剂,还需额外提交产品成份含量说明、贮存条件说明及相关质量文件,涉及剧毒参考标准品的产品,需同步提交终端使用方的用途、用量及不转售声明。
审批与准照签发: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货物进口预先许可证,企业取得该凭证后,可在申报进口当日同步申请产品进口准照,实现即日签发。
通关与后续维护:持进口预先许可证及进口准照办理澳门本地海关通关手续,后续需持续跟进澳门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更新,按时完成产品准入后的年度信息更新,确保持续合规。
三、大湾区政策联动注意事项
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政策红利,符合条件的澳门已上市先进医疗器械,后续可通过广东省“港澳药械通”申报通道,进入大湾区内地九市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享受目录内品种“五加五”、目录外品种“十加十”的并联审核时限压缩政策,实现澳门准入与大湾区临床应用的双向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