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三方物流专用仓库贮存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答:应当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94号)第26条。
九、第三方物流企业《委托储运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有哪些核心要求?答:企业与委托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应符合法规的基本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委托“贮存、运输”的内容(仅委托贮存、仅委托运输、委托贮存和运输);
4)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示的储运条件,贮存、运输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保证及责任约定;
7)不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仓库“挂靠”,委托方一年内未产生实际贮存、运输业务,第三方物流企业可将情况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申请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应与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信息一致,企业申请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地址与租赁协议描述不一致,还应当提供由房屋所有人出具的场地分割证明,由房屋所有人盖公章。
3)若无法提供《房地产权证》的详细《房地产登记簿》信息,可提供由“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或“区街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房屋的使用性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多次转租,需提供从产权人到最后使用人所有的租赁关系和协议。
十二、已经许可的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是否可以存放非医疗器械?答: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专库专用,存放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等),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