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名称: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适用类型:通用
条件名称: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适用类型:通用
条件名称: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适用类型:通用
条件名称: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适用类型:通用
条件名称: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适用类型:通用
受理1
审查标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
审查结果:受理通知书
完成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2
审查标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
审查结果:内部出具审核意见
完成时限:0个工作日
决定3
审查标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公布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
审查结果: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
送达4
送达方式:申请人自行领取/邮寄
颁发证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办理期限:0个工作日
问题:医疗器械补发证件有变化吗?
解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原发证部门应当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补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许可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