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 138 2641 2791
基本信息

安徽省_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补办(含体外诊断试剂)1.jpg

申请条件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申请补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申请材料

安徽省_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补办(含体外诊断试剂)2.jpg

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找到相应申请事项,提交申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省局许可注册处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提出综合评定意见。 3.决定:首席代表或分管局领导根据综合评定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要求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批件;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送达:根据申请人申请的送达方式,省药品监管局窗口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信息公开。


安徽省_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补办(含体外诊断试剂)3.jpg

设定依据

1.《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六十六条: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注册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第九十七条: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2.《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第六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注册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第九十七条: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医疗器械注册证补办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

安徽省_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补办(含体外诊断试剂)4.jpg

关键词标签 / keyword tag

相关内容/ Related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