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 138 2641 279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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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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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找到相应申请事项,提交申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省局许可注册处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提出综合评定意见。 3.决定:首席代表根据综合评定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要求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批件;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送达:根据申请人申请的送达方式,省药品监管局窗口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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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1.《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 第18号)第三条:企业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管理工作。 2.《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15〕384号)第二条:省局应当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要求的,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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