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标识申报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2019年 第66号)公告规定,国家局组织建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将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
广州: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228号
佛山:佛山市南海区北湖二路雅致广场
珠海: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濠江路8号
苏州: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兴浦路200号
合肥: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4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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