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许可事项变更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1月4日国务院令第276号,2014年3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
不限 NMPA 广东省 江苏省 浙江省 上海市 北京市 福建省 天津市 重庆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吉林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山东省 台湾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江西省 安徽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已有1043次查看
已有924次查看
已有852次查看
已有916次查看
已有674次查看
已有635次查看
已有649次查看
已有667次查看
已有612次查看
已有629次查看
已有625次查看
已有616次查看
已有660次查看
已有695次查看
已有807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