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除海口、三亚、詹州的其他市县“双通道”零售药店规定面积可以适当调整,由所在市县医保局会同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但“双通道”零售药店的功能定位不因面积减少而缩减。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零售药店和门诊统筹零售药店扩容等工作,推动电子处方流转,方便参保人购买使用药品,有效提升就医购药体验感。
不限 NMPA 广东省 江苏省 浙江省 上海市 北京市 安徽省 河北省 山西省 吉林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山东省 福建省 台湾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江西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天津市 重庆市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已有525次查看
已有460次查看
已有492次查看
已有471次查看
已有490次查看
已有590次查看
已有484次查看
已有470次查看
已有467次查看
已有459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