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除海口、三亚、詹州的其他市县“双通道”零售药店规定面积可以适当调整,由所在市县医保局会同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但“双通道”零售药店的功能定位不因面积减少而缩减。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零售药店和门诊统筹零售药店扩容等工作,推动电子处方流转,方便参保人购买使用药品,有效提升就医购药体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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