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成都市新都区等51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公示经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专家现场评估、省级专家讨论会研究,拟命名成都市新都区等28个申请新建示范区的县(市、区)为四川省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拟确认成都市彭州市等23个申请复审的县(市、区)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具体名单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四川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3年版)的通知》,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