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试行病种选择。按照“中医优势突出、诊疗方案确切、治疗风险可控、出院标准明确”的原则,结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状况和按疗效价值付费特点,省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中医)等部门在总结试点经验,征求医疗机构、专家意见等基础上,分批遴选确定适宜中医优势病种,并动态调整发布。首批确定“锁骨骨折”等13个试行病种,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先行探索,适当增加试行病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皖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按病组付费(以下简称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以下简称DIP付费)模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