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责令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医疗器械工作流程图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评估、再评价结果,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
发布警示信息,责令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等控制措施,企业主动实施召回或责令企业召回医疗器械,拒不暂停或者召回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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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警示信息,责令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等控制措施,企业主动实施召回或责令企业召回医疗器械,拒不暂停或者召回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0号)
2.《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号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一条)
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号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2014年第64号)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的公告》( 2015年第101号)
根据《网格监管团队“下沉两级”工作制度(试行)》,建立由省、市县(市、区) 监管人员组成的监管团队名单。
组织监管团队开展现场检查,在检查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
检查结束时向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并由企业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检查组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如实反应检查全部真实情况处室汇总整理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讨论研究检查结果处理。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主管部门、总工会、妇联:现将《广东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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