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现就贯彻落实《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提供集中采购招标服务的医疗器械品种,由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索取、查验供货者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数据库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检查信息数据库对接。对相关证明文件已进入数据库的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使用单位,可免除相关索证义务,但需查验相关购进产品是否与招标服务产品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