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六条 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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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六条 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临床试验,应当对拟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机构的设备、专业人员等条件,该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临床试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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