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六条 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不限 NMPA 广东省 江苏省 浙江省 上海市 北京市 福建省 天津市 重庆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吉林省 辽宁省 黑龙江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山东省 台湾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江西省 安徽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六条 开展疫苗临床试验,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 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临床试验,应当对拟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机构的设备、专业人员等条件,该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临床试验实施方案。
已有779次查看
已有672次查看
已有602次查看
已有670次查看
已有447次查看
已有409次查看
已有414次查看
已有435次查看
已有400次查看
已有415次查看
已有413次查看
已有399次查看
已有423次查看
已有428次查看
已有445次查看